1.2 工作场所
(1)厂房面积不小于5000m2;
(2)办公场所面积不小于500m2;
(3)仓库面积不小于500m2。
1.3生产设备与工艺装备
应当具有以下生产设备与工艺装备:
(1)数控切割机,切割厚度不小于30mm;
(2)压力机(压力不小于100t)或者折弯机(公称压力不小于1250kN);
(3)气体保护焊机不少于10台;
(4)组装车间起重设备,额定起重量不小于5t;
(5)车架焊接工装;
(6)装配流水线,主要包括动力总成装配、后桥装配、液压系统装配、仪表总成装配、护顶架装配、门架及配重装配、车身附件装配;
(7)装配调试用地沟或者举升设备;
(8)修理用设备,千斤顶、充电机、轮胎专用拆装工具、空气压缩机、燃油系统清洗设备、润滑系统清洗设备、喷油器清洗设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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