起重机械生产单位许可条件 当前您的位置: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认证咨询>>起重机械生产单位许可条件
起重机械生产单位人员条件

 起重机械生产单位许可条件(基本条件)

 

1.人员

(1)生产单位应当任命技术负责人,全面负责本单位起重机械设计、制造、改造、安装和修理活动中的技术工作;

(2)制造单位应当在其管理层中任命1名质量保证工程师,并且根据其许可项目,配备并任命设计(含安装方案设计,下同 )、工艺、材料与零部件、焊接、机械加工、金属结构制作、电控系统制作、无损检测、产品检验和安装调试等过程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;

(3)安装单位应当在其管理层中任命1名质量保证工程师,并且根据其许可项目,配备并任命安装方案设计、吊装、焊接、调试、检验等过程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。

 

★智汇源公司专业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★重庆认证电话:139-8308-6348★四川认证电话136-0808-9100★认证范围★重庆特种设备许可证四川特种设备许可证重庆压力管道许可证★四川压力管道许可证★重庆压力容器许可证★四川压力容器许可证★

成都公司地址: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218号1-10-8    重庆公司地址: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二路538号7-8-4 nbsp;备案号:渝ICP备19005035号